工程类
【工程类】晶贝黄石新港5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110kV韦贝线塔线迁改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晶贝黄石新港5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110kV韦贝线塔线迁改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19)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黄石新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韦源口镇新港村
2.2建设规模:
110kV韦贝线为晶贝黄石新港5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配套建设送出线路工程。线路全长4.2km,起点位于晶贝光伏110kV升压站,终点位于220kV韦源口变电站对应110kV接入间隔。线路新立杆塔15基,杆塔采用单回路角钢塔,其中单回直线角钢塔6基,单回耐张角钢塔9基。架空线路主导线采用单回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双地线,其中一根为JLB20A-80铝包钢绞线,另一根为OPGW-13-100-1光缆。线路已于2017年6月30日建成投运。
S315河金省道改线工程起点与规划的海洲大道平面交叉,终点位于韦源口镇与太子镇镇域交界处,路线全长约3.1km。新建路基宽24.5m,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
根据S315河金省道规划要求,S315河金省道最终报批线型中的K0+000~K0+800段与110kV韦贝线部分铁塔位置冲突,为了保证S315河金省道的顺利实施,根据新港(物流)园区管委会及规划局要求,需要对110kV韦贝线受S315河金省道报批线型影响的原10#~14#及相关塔线进行迁改。
2.3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包括110kV韦贝线迁改方案的勘测(察)设计、初步设计、手续报规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意见、施(竣)工图设计、设备(物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人员培训,直至项目建成投产、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配合政府财政评审等工作的全过程项目总承包。
2.4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2.5投资总额(人民币):总投资预算300万元。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3.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磋商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有承担本项目EPC总承包的相应能力。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设计工程送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磋商单位须满足的其他有关要求:
(1)磋商单位需至少提供一项近五年,已竣工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出线路EPC总承包业绩。
(2)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确保该项目经理无在执行项目,同时项目经理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业绩。
(3)磋商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且出具单位必须为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
3.3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磋商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2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到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黄石港区公园路裕华城2栋0403室)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磋商公告中资格要求里的其他证明材料。
4.2、磋商文件费每份300元,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4.3、若采购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代理公司将书面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单位,请各磋商单位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磋商
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U盘备份文件一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09时30分。磋商单位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现场递交:磋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和U盘备份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谷联合科技城14栋309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磋商单位未按本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时,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石新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韦源口镇棠梨湖还建小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797074767
代理机构: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港区公园路裕华城2栋403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14-3064066
黄石新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